北京市经信局发布了《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征求意见稿)》,拟支持自动驾驶汽车用于网约车等城市出行服务。该条例旨在为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汽车提供清晰的制度规范,促进自动驾驶汽车产业发展。
条例中规定,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的自动驾驶汽车可以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等创新活动。具体应用场景包括:城市公共电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网约车)、汽车租赁、道路货物运输、城市运行保障等。
条例还对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示范运营实行申报确认制度,企业需取得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试验用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方可进行相关活动。同时,北京市将积极建设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力争年内实现600平方公里全覆盖。
此外,条例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安全员的配备要求,可以是远程配备。自动驾驶违法行为和事故处理方面,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和认定。车内有驾驶人的,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理;车内无驾驶人的,对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