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公路建管养水平,努力营造“畅安舒美”的公路通行环境,更好地服务沧州经济社会发展,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在全市开展养护示范路段创建工作。一是细化方案。分别制定了《沧州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示范路段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沧州市农村公路标准示范路段创建实施方案》,对各等级公路创建长度,路面、路基、桥梁涵洞、沿线设施、绿化美化等制定详细标准。二是落实责任。分别成立了普通干线公路养护示范路段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村公路标准化示范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各自的职责加强领导,确保活动积极、有效、有序、有力开展。三是加强督导。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示范路段创建活动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养护示范路段创建工作取得实效。通过创建活动的不断开展,以点带线,以线带面,逐步实现全市公路达到示范路段标准的目标。
5月3日,由省厅公路局副局长刘秀菊带队的督导组到肃宁县检查指导G337国道黄榆线肃宁南绕城公路项目建设情况。市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宝银,肃宁县副县长张国强陪同检查。督导组详细听取了项目部、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对项目工程建设程序、内业资料、监理资料进行了检查,并深入工地对附属设施和绿化施工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刘秀菊副局长对项目建设给予充分肯定,指出要严格按照公路工程建设程序开展工作,强化资金使用监管,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切忌因工期紧而放松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提升绿色施工、环保作业水平,全力争创省级优质工程、人民满意工程。
扎实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倾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公路“翻浆路”改造提升被列入2021年省、市民生实事,是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中之重,需要与推动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全域旅游等工作有效衔接。基于此,市交通运输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对接、与相关单位协调配合,不折不扣按时间节点,科学部署、严密组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迅速推进工程建设,确保10月底前完成改造490公里“翻浆路”的建设任务。同时,继续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确保全市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通达乡镇比率达到87%,力争县城30公里范围内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行率达到96%以上。
扎实开展四个专项活动,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交通运输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联系、息息相关的基础性服务性产业,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出行服务是交通人的永恒追求。聚焦交通运输领域执法,开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用情执法”专项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手段,明确执法流程,细化处罚标准,大力推行精准执法、柔性执法;聚焦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开展“我是沧州,我爱沧州,争当文明使者”专项活动,进一步规范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营运秩序,积极发挥城市窗口作用,擦亮城市名片,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聚焦公路工程建设,开展“抓质量、提标准、树形象”专项活动,进一步完善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机制,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公路建设任务;聚焦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开展“我为交通作奉献”专项活动,动员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学习交流和专题研讨、组织考察和征求意见、对标先进和自我检视等有效途径,认真思考和回答好“对沧州交通怎么看、怎么办、怎么干”这三个问题,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顺畅的浓厚发展氛围。
继2016年,我市黄骅市、任丘市、盐山县、青县四个县(市)第一批通过省级“四好农村路”考核验收后,2017年,我市海兴县、泊头市作为第二批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已通过省级考核验收。2018年力争创建1个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市)。2017年我市开展了农村公路标准示范路段创建活动,要求每个县(市、区)创建标准化示范路县道、乡道和村道不少于1条段,到2020年县道全部建成标准示范路,乡村路示范路比例达到50%。三是抓安全、强保障,夯实农村公路运营安全管理。2017年全市农村公路共排查出170处隐患点,目前全部完成整改。加强桥梁巡查力度,对全市1345座农村公路桥梁进行了全面排查,共发现隐患桥梁41座,已全部整改或落实安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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