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6月份,就有媒体曝出某地时常上演“奇葩”的暴走运动,引起了公众的广泛讨论。其主要的关注点都聚焦在了机动车超车道上组团暴走的锻炼方式。很明显,这种危害公共及自身安全的运动形式在舆论潮中遭到了一致地谩骂和反对。
老年暴走团
而仅仅过去不到一个月,一起交通事故将“暴走团”再次推上了舆论的风口。7月8日,山东临沂一“暴走团”占据主路内侧车道(超车道)行走,一辆出租车从后方撞入人群,致1死2伤。据警方通报,司机因涉嫌交通肇事已被刑拘。而对于双方责任划分,官方并未给出具体判定。
事故现场图
此案一出,网友几乎一边倒地站在了出租车司机一方,理由很充分,暴走团违法在先。反观作为肇事一方的出租车司机,值得同情吗?
从已有的视频资料中不难发现,出租车行驶的事发路段车流稀少,视野开阔,路况近乎理想。司机尚不存在酗酒、吸毒、超速等危险驾驶因素,理论上出现事故的可能性极低。而在事后司机承认是自己大意,出现了操作失误,造成了1死2伤的严重后果,由此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对其刑拘。清晰明了,毋庸商榷。而对于普遍认为违法在先的暴走团,此时此刻却成了众矢之的。在之后的媒体采访中,暴走团坦言称是因为修路才跑上机动车道,而且不否认占用了机动车道,但针对违规在先需要承担责任问题上,组织者避而不谈,并一再强调出租车责任最大。
这种被网友称为“我弱我有理”的态度,进一步对立了事故双方。暴走团在明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前提下,冒着可预知的事故风险,践踏规则,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在事后敷衍,有推诿责任的嫌疑。因此,公众表现出来的普遍情绪其实并非是同情肇事司机,而是对“暴走团”这类无视规则行为的不满和忿恨。
有相关人士称在国外(英国)如果遇到此类事件,最终的结果将是暴走团承担全部责任并负担赔偿损失。这些是否如实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健全的法治社会,责任的明确认定是体现公允的关键因素。反观国内,在多数机动车与行人或非机动车事故中,无论机动车一方是否存在过失,均会承担一定责任,理由往往也很直接:机动车有保险,可以理赔,以此从道德层面来彰显“弱势一方”在路权上的优先级。然而,这样的做法表面上“退一步海阔天空”,实际却弱化了法律法规在责任认定上的权威性,从而导致“弱势一方”漠视规则的现象频出。“非机动车上机动车道、逆行、闯红灯、碰瓷……”此类新闻不胜枚举,着实让每天行驶在路上的司机们战战兢兢,随时做好自认倒霉的心理准备。
暴走团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这一事实已经毋庸置疑。纵观网上铺天盖地的“活该”“司机真冤”这类反感声音,想必这场悲剧应该能让那些凌驾规则之上的人收敛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