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些狂吹无人驾驶的车评老湿啊,还是先提高下姿势水平吧

正文共:2264 字预计阅读时间:6分钟挺奇怪的,你说科技媒体吹这一波无人驾驶也就算了,汽车圈的媒体老湿们也跟着吹是出于什么考虑呢?都无人驾驶了,还需要各位老湿试车吗?文| 阿尔法特12月2日,“无人驾驶”智能公交系统在深圳福田保税区试运行。无人驾驶

正文共:2264 字

预计阅读时间:6分钟

挺奇怪的,你说科技媒体吹这一波无人驾驶也就算了,汽车圈的媒体老湿们也跟着吹是出于什么考虑呢?都无人驾驶了,还需要各位老湿试车吗?

文| 阿尔法特


12月2日,“无人驾驶”智能公交系统在深圳福田保税区试运行。

无人驾驶的公交还有了一个洋气的名字 “阿尔法巴”。乍一听,像是美国阿尔法狗的孪生兄弟一样。

随后,“全球首次”“无人驾驶”便成为了舆论的关键词。甚至一些人迷之自信地妄言:中国大城市将在不久的将来普及无人驾驶公交,公交司机都要面临下岗了。

“无人驾驶”系统是集众多技术于一体,作为汽车技术的发展方向,旨在提升车辆智能化和安全性起到辅助驾驶的作用。

无人驾驶系统种类繁多,并非就是真正的不需要人开车。比如我们最常见的ABS防抱死系统,就属于无人驾驶系统,因为防抱死功能过去是需要驾驶员手动操作的,也就成了汽车工业朝无人驾驶方向发展的早期代表技术之一。而近两年很多车辆配备的自动泊车系统很多车主也早已司空见惯。

所以说,很多人对“无人驾驶”概念存在误解,更准确的说法应该叫做有条件的“自动驾驶”。

也非就像人们在宣传片中看到驾驶位空无一人那样,真的就不需要司机来操作。司机必须全程将双手握在方向盘上,对车辆进行一定的干预操作,因为如果你不握,“是不符合法律法规的”。

我们再来看看自动驾驶的分级:

目前,全球自动驾驶汽车行业公认的分级制度有两个,分别由美国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局(NHTSA)和国际自动机工程师协会(SAE)提出。

L0就是纯人工驾驶,像车道保持系统或者自动制动系统就属于L1级的自动驾驶。

L2级别的自动驾驶是现在绝大多数车企都能做到的,比如ACC自适应巡航和拨动转向灯即可实现自动变道行驶等,这个级别仍然需要驾驶员双手双脚预备在方向盘以及制动踏板上待命。

L3级别驾驶员不用再手脚待命,车辆几乎可以完成所有驾驶操作,但驾驶员仍需要保持注意力,随时应对驾驶系统处理不了的问题。

到目前为止,L3级别的自动驾驶还没有实现量产,最乐观的估计也要到四五年以后。

L4和L5级别的自动驾驶都可以称为完全自动驾驶技术,不同的是,L4级别适用于部分场景,例如城市中或者高速公路上,目前特斯拉的自动驾驶技术就可以实现。而L5级别要求任何场景下都可以做到自动驾驶。就目前的技术而言根本不可能实现。

看过了对自动驾驶的分级标准,再回过头来看看这次在深圳试运行的智能驾驶公交系统。

首先,无人驾驶的公交车只是智能驾驶公交系统中的一个道路测试项目而已。

其次,此次试运行是在福田保税区内的区内固定道路,而非开放的正式道路。并且行驶距离也只在30km/h时速内低速行驶了一两公里。

如果是按照自动驾驶的分级标准来划分,此次“无人驾驶公交”充其量也就够的上L3级别。

相比网上的炒作吹捧,相关部门的回应显然更为理性。

12月4日深圳巴士集团称:这条线路只是处于“数据采集试运行阶段”。

研发“阿尔法巴”的海梁科技在其官网上称:“智能驾驶公交系统”,目的是“有效降低公交A牌司机劳动强度”,而不是为了“取代司机”。

试想一个简单的例子,就连在固定区间轨道上运行的地铁和高铁都还需要驾驶员,行驶在杂乱无章纷繁交错的城市道路中的汽车又怎能少了司机?

无人驾驶并没有我们想象中来的那么快。就目前各线城市都在大力倡导的公共交通和不断扩张的城市化进程来看,恐怕日后,城市中公交司机的缺口只会越来越大。

真的要实现任何场景下的自动驾驶,技术上需要翻过三座大山。


第一座大山:无法预判的行为

想要预判人的行为,别说是再智能的机器,就连人类自己都不能做到准确判断对方的行为。司机可以通过手势和动作同对方车辆和行人进行交流。但是想要车辆做到这样的远距离的非语言交流是个难题。


第二座大山:面对交通的博弈

智能计算机系统是通过编程后的交互体系,只能按照设定好的模式做出应对,这与现实人类社会行为中处理规则灵活多变的方式相比,显的就“笨拙”许多。法国无人驾驶研究专家阿诺·德拉傅泰将认为:开车不是一个自顾自的过程,每开到一个路口,就开始了一场与其他司机的博弈。博弈有规则,但规则不是死的,很多时候都需要灵活处理。人处理起来可能很简单,但为无人驾驶汽车要考虑的情况就太多了。


第三座大山:复杂的城市路况

目前最先进的自动驾驶也需要在固定的场景中进行。比如高速公路上,但是遇到堵车或者加塞的情况自动驾驶系统就不灵了。

另外,自动驾驶无法完全规避交通违法行为。百度副总裁邬学斌说:“我们研究了与无人驾驶、高级智能驾驶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中国一共涉及到6部法律、12部行政法规和2部部门规章。这个里面有17个条款对实现自动驾驶非常非常关键。”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很多汽车厂商和科技公司就已经开始涉足无人驾驶技术的研发,通用汽车公司早在2005年就宣称,要在2008年将无人驾驶汽车驶入高速公路。很遗憾,这件事情并没有发生。汽车工业底蕴深厚的德国车企认为二三十年以内实现车辆的无人驾驶是不可能的。

除此之外,无人驾驶汽车恐怕还要突破一些伦理和法律层面的障碍。所以,此次深圳试运行“无人驾驶”智能公交系统更大程度上是对“无人驾驶”技术进行了一次普及,增强了公众对无人驾驶公交的认知程度,在一篇篇网络“爆文”炒作的背后,人们能够看清“无人驾驶”的真像,或许才是此次“事件”的真正意义。

如果有一天无人驾驶的公交真的上路了,那我肯定不会是第一个去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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