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车与轮讯,近日一家轮胎店因为没有及时进行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被行政执法机关认定为违法从事汽车维修作业,罚款20000元。
这还是自从7月份,中国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以来,编辑首次看到,因为没有备案遭到行政处罚的案例。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被取消,门店经营需进行备案
新的《规定》全文中删除了关于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条件、许可程序、申请手续、许可证件、许可监督处罚及相关事项的全部条款内容。
即维修企业在办理好工商执照后,不再需要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审批,只需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备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向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收取备案相关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
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对备案企业分类,经营者应该按照备案经营范围开展维修业务:
维修店如果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或者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签发虚假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等,都会面临最高10倍以下的罚款!
现在的备案制,监管将更加严格
曾经有证走遍天下都不怕,无证寸步难行的日子已经过去了,现在的备案制看似是放宽开店的条件,但是政府其实在后续的监管和处罚的力度上会更加严格。这种就要求经营店铺有自我要求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