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告诉你什么情况下可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

邕城车市 2019-12-24 16:17:00 显示图片

交警告诉你什么情况下可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



生命通道,切勿占道

各行其道,安全可靠

想必新老司机们都应该知道,高速上有这么一条车道,被称为"生命通道",它就是应急车道,是专门为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救援车提供的,为了使各种救援车顺利通过,不耽误救援工作而设置的。对于社会车辆来说,没有特殊情况,不能使用应急车道。可是,偏偏有很多司机们不守法规、为图方便、快捷便非法占用“生命通道”。

12月2日12点30分左右,广西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五大队民警巡逻到泉南高速1470公里(即那容互通立交处),发现一辆轿车停在应急车道里,还有半个车身在行车道上,车后来车方向也没有摆放警示标志,不时有车辆从旁边车道呼啸而过,安全隐患十分严重。见此情形,巡逻民警赶忙停车做好安全防护后,上前了解情况。

在查看过证件后,民警问驾驶员:“你为什么在应急车道上停车?交规上面有说应急车道不能随便停车的。”面对民警的问题,驾驶员解释说“刚接完个电话想走了,你们来拦我的。交规我看过啊。”通过对话,民警发现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薄弱,便耐心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其予以计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虽然扣分+罚款,但还是存在部分司机对高速公路道路规范行驶的概念处于模糊状态,甚至连高速公路所属范围都不清楚,就如同下面这位驾驶员:

3月3日下午,在田东收费站内广场匝道转弯处一辆小型汽车停在应急车道内,既没打开车辆闪光灯也没有摆放警示牌。民警随即上前,透过车窗查看,发现驾驶员正在驾驶室内玩手机!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跟朋友约好一起去百色,然而朋友有事晚点到,所以将车停在高速公路内广场的匝道内,一边玩手机一边等朋友。且反驳民警称自己是在匝道应急车道停车,不是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交警无权处罚他,并拿出了手机拍摄民警,声称要投诉民警。

民警告知驾驶员:高速公路匝道也属于高速公路,在匝道应急车道停车是非常危险的,曾经就在他停车的位置因为随意停车发生了事故。最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教育批评,并对驾驶员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占用应急车道造成的主要危害:

一、延误紧急救援。占用应急车道,致使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受阻,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处理事故、排险、疏导、抢救伤员,导致道路拥堵加剧,甚至造成伤员、病人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严重后果。

二、加剧道路拥堵。当前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者遇到车多缓慢行驶时,部分驾驶人在应急车道和行车道内来回穿行、加塞,不断变线,干扰正常通行的交通流,增加了交通拥堵程度。

三、极易造成事故。部分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后,没有按规定打开报警闪光灯并在规定距离设置警示标志,而是直接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维修;部分驾驶人疲劳时将车随意停在应急车道休息。上述行为极易使同向车辆不明前方情况,导致事故发生。

四、形成负面示范。不按顺序排队行驶,占用应急车道,往往会产生极坏的负面示范效应,使遵规排队者因心理不平衡而产生效仿的念头和举动,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破坏社会风气。

那什么情况可以使用应急车道?

高速公路应急通道仅供应急车辆使用,包括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在应急车道内行驶,其它车辆在非紧急状况下禁止在应急车道上停车或行驶。

至于什么才是紧急情况,交警蜀黍提醒:车轮爆胎、车辆制动失灵或转向失控、行车遭遇事故或发生火灾、爆炸等意外情况;在这些情况下才能够在应急车道紧急停车,除此之外其它情况下是不允许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

而这些常规被司机朋友们自认为是紧急情况的“犯困了在应急车道临时歇息”、“换驾驶员”、“设导航查地图”接打电话”、“为小孩换尿布”、甚至“方便”等等都不属于紧急情况,以上行为在应急车道上临时停车都属于违法的。

在应急车道临时停车应该怎么做?

如果确实遇到紧急情况、发生故障等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牌;夜间、雨、雾等能见度低时还需要将放置三角警示牌的距离适当提升到200米以上,并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必要时及时拨打高速公路应急救援电话12122,请求援助。

特别注意

一、遇有前方交通堵塞等情形时,禁止在紧急停车带内停靠、排队。

二、停车后车内乘客禁止继续待在车内,应该下车转移到护栏之外的安全区域内。

三、选择应急车道停靠时,应尽可能的避免在转弯路段。

广西高速交警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一直采取“零容忍”态度。仅2018年春节期间和国庆期间,广西高速交警部门就分别查处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1015起、 4273 起,其中广昆高速、三北高速为 " 重灾区 "。2019年春节期间广西高速交警部门又查处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1960起,主要违法发生点为兰海高速、柳南高速、 广昆高速以及三北高速等路段。

法律知识科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不得在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违者处警告或者二十以上两百以下罚款。同时,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的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的行为记6分。



来源:广西高速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