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书之名#
多年前读过《月亮与六便士》,这是一本令人回味无穷的小说。由威廉·萨默赛特·毛姆创作。毛姆的作品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在品一杯浓郁的鸡尾酒,会不断地尝到各种人生之味。
书中的主人公,那个原本平凡的伦敦证券经纪人斯特里克兰德,有一天突然抛妻弃子不辞而别,留下一个简单的便签就永远地离开了家,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毅然决然,到死都没有再回来过。他不是因为别的女人而离开,也不是去过挥霍的世界。

他像是被月亮的光芒所吸引,在中年的时候义无反顾地踏上了追寻艺术的道路。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中年的他生活其实还不错,有个文学爱好者的妻子,有两个孩子,一个儿子一个女儿,而他的工作是证券交易员。安逸稳定。
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他远赴巴黎学习绘画,而他的妻子根本就不知道他喜欢画画,他在家有一段时间天天晚上去夜校上课,他的妻子却以为他去酒吧喝酒,当然他自己也从来没有说过。

后来他妻子派人去巴黎找他,他对去找他的人说:“你告诉她,我永远都不会再回去,让她死了找我的心。我会搬家。”他说:“我必须画画。我身不由己。”这句话他重复了几遍。后来在巴黎穷困潦倒,几乎要饿死,他也没有放弃,没有想过要回头;后来又远赴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在那里生活了很长时间,以致在那里成了家有了孩子。生活还是一样很困苦,甚至更糟糕,最后还染上疟疾,但他依然没有放弃。
他只是一味地画画,一味地画,不分日夜,最后眼睛都瞎了。他确实画出了惊世之作,用画笔谱写出自己光辉灿烂的生命。只是在他弥留之际,他叮嘱妻子在他死后一定要把他的作品连同简陋的小屋一起烧掉。妻子谨遵他的遗言,一把火烧毁了屋子里所有的画作。他死时很安详,因为他已经追寻到了他想要的东西。

最后他的作品仅剩他生前赠送出去和为了生活卖出去的一些作品,而最好的作品被烧掉了。这个故事有人说主人公的原型是法国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高更也是半途转入绘画领域,他的一生也是穷困潦倒,短暂又精彩。并且也是流落到了一个岛上。
书中有一句话很让人敬佩:“满地的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这就是整本书的含义。主人公追寻艺术,追寻自己的梦想,他的眼里看不见满地的六便士。这种对艺术的执着和追求,为艺术倾其所有、孜孜不倦的狂热精神,打开了我内心某个尘封的角落,让我重新想起了曾经的梦想。虽然现在梦想不再,但是回想从前也是美好的。

当然,书中不仅仅写了对艺术的追求,还有对人性、对婚姻、对家庭、对社会的深刻剖析。斯特里克兰德在追求艺术的过程中,他伤害了他的妻子、他的儿女,对他们不管不顾,变得自私自利、冷酷无情。这不禁令我深深思考,一个人到底怎么做才是对的?像他那样为了自己的梦想而不顾家人死活,义无反顾地抛弃他们,世人该怎样评价这样的事?
还有一个问题有时也在我的脑海中浮现,那就是:真正的幸福和满足,究竟是什么?是物质的享受,还是内心的满足与自我实现?人生的意义又是什么?斯特里克兰德的选择,也许告诉了我答案。但是像他那样的选择,有几个人能做到?王尔德说:“我不想谋生,我想活着。”也许“活着”,按自己的意愿活着才是人生真正的意义。

毛姆的文笔流畅而细腻,他对细节的描写和人物内心的剖析,让我仿佛置身于那个充满艺术气息的世界,他的画室、他的住所、他冷漠的表情仿佛都在我的眼前……对斯特里克兰德的感受我也能在字里行间深切地体会。故事中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像是精心打磨过的宝石,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一个人不知道有着怎样的力量可以让他为了追寻自己的梦想不惜任何代价,甚至铤而走险?又是怎样的狂热可以激励一个人像孤独的朝圣者一样一路艰苦跋涉、不远万里直至心中的目的地?

理想与现实、崇高与卑贱、神圣与平凡在这部小说中都有完美的刻画与描写。而它们并不矛盾。都有自己存在的理由。这本书值得思考的东西太多太多。我写出来的文字很凌乱无序,心里想的也是杂乱无章。只是觉得非要写写不可。也罢,就此搁笔。
汽车大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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