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撞到贴有“测试车辆随时停车”的自动驾驶汽车,有责任吗?

读者提问:

在公路上驾车遇到自动驾驶汽车,车辆行驶轨迹完全超出预料;两车差一点发生碰撞。如果与自动驾驶汽车发生碰撞,车辆上又贴着“测试车辆随时停车”的贴纸,人工驾驶的汽车是不是要单方面承担责任呢?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

相信有不少车主都遇到过自动驾驶汽车,并且也看到过贴有这种贴纸的车辆;然而并不用担心,此类贴纸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绝对不是自动驾驶汽车的“免罪金牌。”也就是说如果两车或多车发生碰撞的原因是自动驾驶汽车错误的操作,那么承担责任的当然是自动驾驶车辆的运营企业。

“某某车辆·随时停车”的贴纸在许多车辆上都能看到。

比较常见的有:

  1. 环卫车 √
  2. 共享单车运维车 √
  3. 无人驾驶出租车 ×

笔者主观认为只有环卫车贴上这种“随时停车”的贴纸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其引发交通事故依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余车辆不是贴一张贴纸就能随心所欲的,这种贴纸唯一的作用应当仅限于“免开违停罚单。”由于一些卡车在回收共享单车的时候难免要停靠在禁停区域,这是道路条件决定的结果;而共享单车又确实能为一些人带来出行的便利,所以在报备之后适当给予此类车辆特殊的路权也是应当认可的,毕竟其已经属于公共交通服务的一部分。


唯独无人驾驶出租车在情感上无法令人共情,包括“免开违停罚单”的特殊路权也不应该有。

原因很简单:

如果在交通法规上都要为自动驾驶汽车开出口子,这些本就不够聪明的智能汽车怎么变得智能呢?

只有严格按照交通法规的要求分析判断并做出对应的驾驶指令才能让大模型不断进化,智能汽车也才能真正智能。反之,智能汽车变智能的前提如果只是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包容,那么自动驾驶技术则很难落地;因为不对等的路权必定会让大量的人工驾驶汽车和行人从心底排斥,包容是有度的、也是有限的,当这些“笨家伙”总是带来麻烦的时候,谁还会去包容它呢?所以从开始就不应该允许智能汽车贴这种贴纸。


环卫车或共享单车运维车有唯一性,或者称之为不可取代性。

但是出租车有替代选项。

传统巡游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车是可以取代自动驾驶或无人驾驶出租车的,那么这三类车所享有的路权也应当是对等的;否则只给后者开口子就是在刻意削弱人工驾驶出租车的市场竞争力,毕竟这些车辆往往不敢于在复杂的、车流量较大的路段随意停车,这就会失去一些揽客的机会。

所以可以预见的是自动驾驶或无人驾驶出租车的“随时停车”的权限很有可能被取消,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面更不会享有任何特殊权限;只不过不再有“肇事司机”的角色存在而已,但是其运营企业依然要负责。


并且自动驾驶出租车实际是达到L4级或L5级的车辆,超过L3级的车辆所引发的交通事故都是要由制造企业或运营企业来承担的。司机们不用担心,不过也不建议和这些车辆在复杂路段抢时间和抢车道;毕竟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要面对的是运营企业,个人汽车用户不会有足够多的精力和预算去和这些企业“打太极。”所以遇到这些车还是让一让为好,虽然从情感上完全不会有这样的主观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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