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汽车报废补贴范围。
本次新规将国四排放车也纳入补贴范围,但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1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
2、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
3、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
报废补贴标准:
1、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2万元,已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车型;
2、消费者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1.5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报废的机动车也有要求,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即1月8日。
置换补贴标准:
1、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
2、消费者购买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3万元。
即个人消费者转让自己名下车辆并购买新车,就可获得汽车置换补贴。但转让的现有车辆,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本通知公布之日。
本次发布的新规,补贴范围虽然只扩大了一部分国四车辆,但按照这样的发展规律,明年补贴范围或将进一步扩大,家里有老车的可以先留着,相信很快就能用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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