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消息,近日,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针对基层执法难题和困惑,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造假“情节严重”的5种情形。
一、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2年内因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受过1次行政处罚,又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
三、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涉及10辆以上车辆的;
四、造成重大环境影响或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5年第一季度,汽车产销分别完成756.1万辆和74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4.5%和11.2%,产销增速较前2个月分别收窄1.7和1.9个百分点。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18.2万辆和307.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0.4%和47.1%,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1.2%。
在此背景下,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对守牢合规达标排放关口发挥着关键作用。然而,部分检验机构为谋取私利,通过篡改数据、人为干扰检测设备等手段出具虚假报告,让不合格车辆“带病上路”。在此前开展的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中,有650家机构被采取断网等惩戒措施,580家被取消资质资格,110家性质恶劣的被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治理机动车检测造假不能仅靠“严打”,还需构建行业自律机制。例如,推动检验机构公开检测数据,引入第三方监督;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失信机构实施联合惩戒;完善行业标准,提升检测自动化水平,减少人为干预空间等等。
随着传统燃油车退出过程由点及面推进,中国有望在2050年以前实现传统燃油车的全面退出。在市场保有量快速扩大的新形势下,进一步提升全产业链的标准检查水平,显得更为紧迫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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