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资讯:
交警蒋仲超因公殉职。

6月3日20时30分,蒋仲超等民警(包括辅警)在藏龙岛粟庙路光谷职业学院路段设卡查酒驾,该路段有多所学校、餐馆和居民区,属于酒驾高发区域。当日20时58分许,一辆疑似酒驾的轿车被拦下;初筛显示司机涉嫌酒驾,但是司机刘某拒不配合并发动车辆企图逃逸。由于当时路面车流密集、行人众多,蒋仲超立即上前示意司机停车;可是刘某依然不听劝阻,同时加油门冲卡,将蒋仲超撞趴在引擎盖上!随后蒋仲超紧抓车辆雨刮器,同时用警棍敲击挡风玻璃进行警告。
然而最终刘某还是继续狂飙600余米,最终冲入对向车道,与迎面行驶的轿车相撞导致左前轮脱落才停车。
蒋仲超被巨大的冲击力甩落在地面,后脑着地,鲜血横流。

随后肇事司机被控制,蒋仲超立即送医并进行开颅手术。
最终因伤势过重,于6月15日凌晨1时15分殉职。

切勿酒驾·切勿冲动
不论有什么理由,酒后都不要开车。
饮酒之后会让人的判断能力大幅减弱甚至消失;酒精也就是乙醇,这种物质对于大脑神经递质和特定脑区功能有抑制作用;乙醇会直接影响GABA(γ-氨基丁酸)和多巴胺等神经递质的释放,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乙醇会让大脑的“理性控制功能”暂停,直接的后果会让人感觉到放松、兴奋乃至于亢奋,GABA的活性增强只会让人冲动。
这是生理机制上的变化,是无法控制的理性的消失。
所以饮酒之后往往会做出一些离谱的事情,即便是再内向的人也难免会表现出外向甚至冲动!在此种状态下驾驶汽车是很难理性控制油门的,加之饮酒之后的触感反馈会变得模糊,踩油门的动作本就难有轻重,这就是酒驾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

后果一定要了解:
- 酒驾未肇事,驾驶证吊销并暂扣6个月,并处罚金
- 醉驾未肇事,驾驶证注销(作废)并禁驾5年,并处罚金,可管制或拘役,需承担刑事责任
- 酒驾、醉驾肇事,依据具体情况量刑;如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则终身禁驾
- 交通肇事逃逸或酒后驾车肇事逃逸,依据具体情况判断,终身禁驾
上述司机刘某同时存在酒后驾驶、酒驾肇事、肇事逃逸,以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情形,数罪并罚,后果可能是没有上限的;因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是可以判处死刑的!刘某有很大概率为其冲动的危险行为付出生命的代价,当然即便达到该程度也算是咎由自取。
所有司机都应当以刘某为戒,酒后一定不动车,也不应该让自己和别人处于可能接触到危险物品的环境中或置于可能发生危险的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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