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发文:未来五年,储能成刚需配置

1月20日消息,昨日晚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将储能定位为“工业绿色微电网”的必需环节,从用能结构优化、能源安全保障到市场机制激活,形成了全方位的支持体系,让储能从“可选配置”变为零碳工厂的“刚需支撑”。


主要目标为:


2026年起,遴选一批零碳工厂,做好标杆引领;到2027年,在汽车、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工厂,初步构建涵盖能源供应、技术研发、标准制定、金融支持等的零碳工厂建设产业生态,有效适应国际贸易规则,增强产业低碳竞争优势;到2030年,将零碳工厂建设逐步拓展至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纺织等行业领域,探索传统高载能产业脱碳新路径,推广零碳工厂设计、融资、改造、管理等综合服务模式和系统解决方案,大幅提升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管理能力,实现工厂碳排放的稳步下降。


关键建设路径,从六方面推进:


建立碳排放核算体系;转向使用绿色电力和可再生能源;全面提升能源效率;管理重点产品碳足迹;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最后通过碳抵消等方式实现“零碳”并持续改进。


有关储能行业,《指导意见》提出:


在保障能源电力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鼓励工厂实现零碳电力、热力、氢能和燃料供应,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探索开展绿电直连,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工厂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一体化应用光伏、风电、余热回收以及新型储能、高效热泵等,实现多能高效互补利用。积极发展绿色氢氨醇等一体化项目,推进工业副产氢、可再生能源制氢等清洁低碳氢应用。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超低排放生物质锅炉等技术和燃煤自备锅炉替代,加快推进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提升电气化水平和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比例。


这意味着,储能的角色从备用电源升级为实现多能互补、平滑绿电波动、保障供电稳定的核心枢纽。《指导意见》直接激活了分布式储能的应用场景,零碳工厂需依托储能解决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的间歇性与波动性问题,确保绿电“发得出、用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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