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车养一家修理厂,自己的车还被人家开了2万公里,这不是妥妥的“大冤种”? 今天接到一位客户的鉴定咨询,在2023年的时候,她家的保时捷帕拉梅拉去修理厂保养,结果老板说她这辆车发动机拉缸了,需要维修,当时就修了5万多块钱。结果修好之后,她这辆车三天两头出问题,就又拿到那家修理厂去修车,陆陆续续在那里修了10多万了!可以说她这辆车养活了这家修理厂啊。 这个客户因为家里车子多,当时也没怎么在意,加上车主家里是搞房地产的,她自己不怎么懂车,这辆车基本上也没怎么开,而且修理厂每次修好车子都以帮她试车为由,没有按时把车子交给她。最近客户发现这辆车发动机故障灯常了,而且算了一下,这辆车从送到这家修理厂到现在一年半的时间,她实际只开了2个月,其它时间不是在修车就是修理厂在修车,当时进厂里程是8万公里,现在已经10多万公里了,等于说修理厂的人“替”她试车都试了2万公里,这不是自己车让人家开了吗? 反应过来的客户觉得被欺骗了,感觉被当成了“大冤种”,就想要维权,可实在不知道从什么方面入手,就打电话咨询了我们。问一下大家,这种情况应该如何维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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