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微型车补贴之后售价仅一万多,为何依然有人选择低速电动车?

“2026年的汽车消费补贴还会继续,你认为‘老头乐’会不会被这些车取代呢?”

“可能性基本没有。”

“为什么?”

……


一位曾经与俗称为“老头乐”的低速电动车发生过交通事故的读者提出了这个问题。相信有类似经历的车主们都期望这种实际没有路权的车型禁绝,可是却也要考虑到一部分老年人出行的实际需求,于是把希望寄于汽车消费补贴和微型车之上。客观上也有一些汽车媒体开始讲相关话题,列举如五菱 宏光MINIEV、长安Lumin、吉利熊猫MINII、奔腾小马、零跑T03等售价低廉的微型汽车;如果有一辆准报废的老旧汽车,在明年的特定周期内以报废方式置换的话,确实有可能以一万多元的预算购买一辆微型车。

可是对于已经有一辆汽车的人而言,其本身就不是低速电动车的潜在用户。

反之,低速电动车的潜在用户本就基本不是汽车用户,其不满足使用汽车的硬件条件。


简而言之,低速电动车用户普遍是没有驾驶证,同时也不想去考驾驶证的人;同时也不想为使用车辆承担除购买车辆以外的所有代价,比如上牌、保险、违章、停车等费用,其要的就是随心所欲的用车,而能够满足其真实用车需求的车型只有不具备路权的低速电动车。

因其没有号牌,交通监控管理不了。

所以看似价格相当或更低,安全性能远远领先,同时可以上牌且可以上险的标准微型汽车本就不是其所需要的;毕竟无证、酒后驾驶标准汽车,或者不给标准汽车上牌、上险,亦或者驾驶车辆的过程中随意闯红灯或逆行的话,那是不管年龄有多大也要进行处罚的。


于是微型汽车再便宜也无法取代低速电动车,除非对于老年人交通违法行为一视同仁的进行处罚。

严格来说,所有驾驶低速电动车上路的司机,其均有以下三种交通违法行为。

  • 驾驶无号牌车辆上路
  • 驾驶非公路机动车型上路
  • 驾驶无保险机动车型上路

部分司机还有无证驾驶机动车的情况。


每一项交通违法行为都可以给予扣车、罚款或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但是现在的法律法规和执法机构对于老年人还是非常包容的;只是笔者个人认为老年人、中年人、年轻人,乃至于少年儿童里都是有好有坏的,所以主观恶意的违法行为人都不应该以年龄作为宽容的理由,如果能对低速电动车进行对应的必要处罚,相信未来的微型电动汽车才能取而代之。

拭目以待,期望有一天路面上不再有这种非公路车型,也期望低速电动车的用户们懂得遵守和尊重交通法规,以及其他交通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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