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对L3级驾驶辅助的定义和意义业界都存在争议,但L3级还是突然来了。工信部在官网发布消息称,许可两款L3级自动驾驶车型产品,一款为长安牌SC7000AAARBEV型纯电动轿车;一款为极狐牌BJ7001A61NBEV型纯电动轿车。
当然,根据工信部的公告,这两款L3级汽车是被限定许可的。长安相关车型只可以在重庆市特定路线;极狐相关车型限定在北京路线,两款车型均不可以在其它城市或路线开启;并且首先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场景进行了开放,更重要的是,这种开放只限定在单车道内,不得自动变道。
实际上,自动驾驶分级从诞生之日起,就因为L3等级划分的不合理性而饱受质疑。这个等级的定义是车辆主导驾驶,但驾驶员需要随时保持专注,并接管系统。然而问题来了,如果按照这个标准,那么汽车可以随时将驾驶权移交,甚至可以在发生事故的前一秒给出驾驶权,从而规避责任。而这种耍流氓式的驾驶权移交无疑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让驾驶人根本来不及采取规避措施。华为的余承东就说,“L3法规标准,可能是借鉴了好多年前欧洲和国外的一个标准,定义不是那么合理”。
虽然这两款L3级实验车型已被许可测试,但短时间内关于L3的权责和伦理问题争论仍将持续,直至从法律上厘清这种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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